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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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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要求,为确保重庆市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及章程
凡经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统一由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方可在我市开展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招生学校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符合本校实际,内容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性质、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及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艺体专业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等。各招生学校应对招生章程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解释本校招生政策以及处理招生有关遗留问题。
各招生学校须将其招生章程链接发送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其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布。
凡在我市举办函授教育的成人高校必须到市教委履行校外教学点(函授站)登记手续、进行年度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招生。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各站点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管理。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凡未经教育部审核、无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市外高校不得在我市安排业余形式招生计划;举办成人教育的普通高校不得安排脱产形式招生计划。计划编制工作的主要步骤如下:
1.各招生学校应在其所属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下,编报招生专业目录(可暂不考虑招生人数);
2.教育部汇总后,市教委导出重庆市2022年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3.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据此填报志愿;
4.报名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汇总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上报教育部;
5.教育部根据各校、各专业的生源结构,核定学校及专业招生计划数;对报考人数较少,社会需求不旺的专业或招生学校作必要调整。
6.在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教育部将下达2022年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专业计划(以下简称“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考试院再次公布。
7.个别专业如因故取消招生将导致志愿失效,所涉及的考生应根据招生计划重新填报志愿(即第二次填报志愿)。
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在以下网站公布: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下同)、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下同)。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考生的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其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原则上应在工作、居住或学习所在地就近报考。
(7)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和正处在中等教育阶段学习的在校生。按照市教委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有关规定,严禁中职学校组织在校学生报考成人高等学校。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报名参加本年度成人高考的。
(二)报名程序
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按重庆市成人高校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网上审核、确认及缴费。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1.网上报名
采集基本信息: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含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根据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准确填报类型、类别和科类等报考信息,以及院校、专业等志愿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填写真实联系方式,报名信息将手机号码与身份证号码绑定,一人一号,确保本人操作、自愿报考,不得由他人代填,不得填写函授站点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
签署提交承诺书:本人提交报考申请、网上签署学历证书真实承诺书。对于专升本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将提示:若考生在入学时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则须承担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习期满后不能获得毕业证书的后果。对于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将提示:若考生不能通过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抽检,则须承担取消报考资格的后果。
上传资料:每个考生都要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相片等信息。报考专升本的考生上传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上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材料。报考医学类相关专业按照本文“(一)报考条件”中的第5条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申报加分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六、录取”中“(四)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志愿填报
志愿设置:高起本设置一个志愿;高起专设置二个顺序志愿;专升本设置二个顺序志愿。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以兼报考高起专。
志愿填报时要先选择报考类型(高起本、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类型分文、理两个类别,细分2-4个科类;专升本分8个科类,考生须选定报考类别后,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考生应充分了解所报院校及专业的招生类型和类别,熟悉和了解所报专业的科类、学制、学习形式、授课方式、授课地点、收费等具体要求,有关情况可进一步咨询招生学校。在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数后,若考生报考的学校或专业在招生计划中被取消(招生人数为0),考生原填报的志愿无效,需改报相同类别的其它学校或专业,改报办法见本通知“第二次填报志愿”部分,其他考生不得改报。
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和各招生学校及其函授站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引导,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志愿填报相关咨询工作,提供一切条件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进行。
3.网上审核
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提交的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身份证信息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其照片是否与考生上传的身份证相片一致;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信息是否填写,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的审结时间为24小时,审核结果分为通过(网上确认)、通过(现场确认)和不通过。考生可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查阅本人的网上审核结果。
4.确认及缴费
审核结果为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需在网上对《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予以确认后再进行网上缴费。
审核结果为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需按照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要求,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审核合格的,由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考生核实签名予以现场确认;审核不合格的,由教育考试机构退还报名费。
考生需按系统提示通过“支付宝”完成有关缴费操作,每位应试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每位免试生缴纳报名费50元。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要求,医学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2.报名时考生应注意,根据教育部要求,每个考生同一时间只能拥有一种学历高等教育学籍。在网上报名时须告知考生有关信息,请慎重报考,否则造成遗留问题后果自负。
3.照顾政策中有关照顾项目、加分分值、免试入学条件等内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由报名系统提供给考生阅读,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视为已送达和告知考生。
三、考试
考生的《准考证》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于考试前一天发给考生本人(免试生除外)。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兼报高起专)
(1)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历史、地理(简称“史地”)。
(2)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物理、化学(简称“理化”)。
2.高起专
(1)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
(2)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
3.专升本: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专业基础课,共3科。专业基础课根据各学科门类的特点设置8个科目(详见附表1),由招生学校按专业的需要规定考生应试其中1个科目。
4.高起本、高起专的外语考试,分英、俄、日3个语种。
5.所有招收艺术及体育类专业的院校,都要对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其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等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的专业测试必须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各类专业测试成绩及招生学校确定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须于11月4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命题制卷
重庆市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使用全国统考试题,依据《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0年版)》统一命题。试题(含电子版)、答题卡、参考答案、评分参考(含指南)和试题汇编启用前为绝密级;评分参考启用时降为秘密级,保密期限为5年;考生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成人高考的所有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均由市教育考试院委托具有保密印刷资质的单位印制。
(三)计分办法
所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报考高中起点艺术类的考生,其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投档分,但要载入电子档案,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招生学校规定的专业测试科目计分办法由测试院校确定,其成绩不载入电子档案,由测试院校录取时使用并存档。
(四)考试时间
高起本、高起专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各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按“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执行(详见附表2)。
(五)考点设置
根据教育部要求,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考务工作。考点原则上应设置在区县政府所在地,如确需在区县政府所在地之外设置考点的,须经本区县政府(招委会)同意后报市教育考试院批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严格落实成人高考安全责任制。 考试组织按《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工作手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和我市关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
2.强化队伍建设和能力培训。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考务及安全保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选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考务和安全保密工作;健全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制度,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安全保密意识和组织实施考试的能力。
3.加强考试关键环节管理。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做好考试组织,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无线电信号屏蔽须能够覆盖考生在考试期间可能出入的场所和区域。要狠抓安全保密制度的细化和落实,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要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针对生源特点,创新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形式,提高针对性。要重点做好对《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宣传,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法律条款内容。
5.加强考试督查巡查。考试期间,市教育考试院要向各区县派出督考和巡考人员,检查、指导、监督、考评考区的成人高考工作。
四、评卷及成绩发布
(一)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由市教委领导、市教育考试院组织、重庆师范大学具体承办,实行全科目远程网上评卷。试卷扫描、卷库管理、中心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远程网上评卷场的管理和评卷工作由重庆师范大学负责。
(二)成绩发布
12月1日中午12:00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领取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打印的“考生成绩通知单”,或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免费查询成人高考成绩。
(三)分数复查
考生可申请分数复查,但不能查卷。考生总分复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凡要求复查的考生,于12月2日12:00-12月3日12:00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根据提示申请成绩复查,登记成绩复查科目;12月7日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复查结果。
五、第二次志愿填报
(一)填报对象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对象为: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在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取消了招生,凡涉及的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无效,均应重新改报其它学校或专业。
(二)填报规则
考生只能对涉及取消招生的志愿进行改报,且不得改变报考科类。
(三)填报时间
符合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根据“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计划”,于12月7日9:00—18:00进行第二次填报志愿。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第二次填报。
六、录取
(一)录取机制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由市教委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与管理,市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学校负责、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校按规定对进档考生组织录取,是否录取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处理有关遗留问题;要发挥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我监督。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在录取期间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录取分数线
分数线划定以成人高考各类别招生计划数、有效生源数和录取比例为主要依据。高中起点艺术类(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高中起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市教育考试院、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执行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市教委将于12月1日向社会公布成人高考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原则
市教育考试院向各招生学校提供符合报考条件且成绩达到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供各招生学校审录。各招生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其中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应按下达计划执行,若有特殊需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重庆市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应统一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对违反规定在报名时组织考生填报函授站点统一联系地址的各招生学校,降低其录取比例或者不予增加计划。
(四)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市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已脱贫区县的考生(在户籍地报考,可享受贫困地区照顾政策,报名时上传户籍页原件照片)、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名时上传户籍页原件照片)、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散居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从2023年起,取消此项加分政策);
申报者及其申报照顾项目将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公示栏及考点公示栏进行三级公示。原则上于9月底前完成各类免试入学和享受单项照顾政策的审核及公示。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五)录取数据及录取名册
市教育考试院、各招生学校要准确核对和妥善保管招生录取阶段的所有数据及相关文件资料。录取新生名单由各招生学校提出,报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要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数据,并向各招生学校提供2022年录取新生名册及录取新生数据。各招生学校必须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免费查询录取信息。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有关文凭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自行安排。
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各招生学校必须进行前置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教育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各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违规处罚
(一)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进行处理。
(二)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8号)进行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三)对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固定证据,协助司法机关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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