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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学院2013年成考招生简章
福建教育学院座落在福州市中心风景秀丽的西湖之滨。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一所由省政府设立、省教育厅主管、国家教育部批准承担全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和在职教师学历提高教育及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资格的本科高等院校。建院以来,已向社会输送本专科生10多万人,为福建基础教育教师与校长队伍建设培训近15万人,现有函授自考本专科学历在校生2.5万人。学院先后获得第八届、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被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称号,为福建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学院现址占地面积54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目前正在建设新校区,新校区校址在福州大学新区旗山湖畔,占地面积246亩,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261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61%,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09人。学院出版《福建基础教育研究》、《福建教育学院学报》两种CN刊物。
2013年福建教育学院是唯一一所本科与专科同时招生的省属本科院校,普通本科院校不能招收专科学生(除农学、医药卫生外)。以下专科文理兼收的专业,请选择文史报考(去年录取线文史110分、理工111分,今年文史拟按80分,理工拟按81分录取)。
一、福建教育学院2013年成人高考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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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科类名称 |
录取线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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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 |
理工类 |
111分 |
语文 数学(理)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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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
理工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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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工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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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
理工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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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工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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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理工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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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文理兼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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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文理兼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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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
外语(文) |
110分 |
语文 数学(文)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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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管理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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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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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文理兼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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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管理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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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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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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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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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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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管理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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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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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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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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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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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技术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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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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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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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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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文理兼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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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 |
文史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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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艺术设计 |
艺术(文) |
91分 |
语文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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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艺术设计 |
艺术(文) |
注:被我院成考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录取的社会生,可同时参加我院的小自考,在规定时间内通过5门核心课程统考,最短可在1.5年内取得自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两学免考);被我院成考专科学前教育、会计、建筑工程技术、工商企业管理、艺术设计类专业录取的公办中职在校生,可同时参加我院的自考衔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3门核心课程统考,最短可在1.5年内取得自考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两学免考)及报到证,只收成考学费,不另外收取自考学费。
2、专升本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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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科类 |
录取线 |
考试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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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公共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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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类 |
168分 |
民法 |
政治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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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教育学类 |
182分 |
教育理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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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 |
教育学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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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
教育学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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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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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教育 |
教育学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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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
经济管理类 |
108分 |
高数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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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经济管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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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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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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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 |
经济管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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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 |
经济管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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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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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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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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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交通安全方向) |
经济管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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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理工类 |
118分 |
高数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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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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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
理工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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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理工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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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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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文史、中医类 |
181分 |
大学语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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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
文史、中医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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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文史、中医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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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艺术类 |
160分 |
艺术概论 | |
注:被我院成考专升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录取的社会生,可同时参加我院的小自考,在规定时间内通过5门核心课程统考,最短可在1.5年内取得自考毕业证书;被我院成考专升本学前教育、会计、小学教育、人力资源管理、英语、艺术设计类专业录取的高职在校生,可同时参加我院的自考衔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5门核心课程统考,最短可在1.5年内取得自考毕业证书及报到证,只收成考学费,不另外收取自考学费。专业名称中带“*”为专业名称有加教育学方向。
二、学习形式、学制及文凭:
1、学习形式;函授/业余。学制:三年(入学后两年半内修完学业可取得证书)。
2、文凭:函授本、专科学生修完本、专科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由福建教育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专科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文凭。
三、课程开设及教学方式:
1、教学方式:为解决学生工学矛盾,函授面授时间安排在寒、暑假或五一、国庆期间。同时,为方便基层学员就近参加面授学习,我院还将送教上门,在有条件的市(区)设立函授教学班,学校派教师下点面授辅导。函授面授时间安排将根据函授部和教学班的具体情况而确定。
2、课程开设与考试:学员正式录取后专业课程按教学计划由任课老师授课并负责命题考试,专业课程不再参加全国统考,同时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不开设英语课。
四、收费标准:
函授除本科《艺术设计》、专科《装潢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每学年2000元外,其他函授本专科专业学费均为每学年1600元。书籍资料代办费300元/年(按年度缴两次,结算时多还少补)。
备注:
1、我院2011级专科(今年年底可毕业)学生可报考专升本需开证明的,请将姓名、专业、学号、身份证号、收件地址、电话发至31810675@qq.com,收到信息后开具学历证明快递寄出,如教学点需要,汇总数据后统一开具。
2、9月3日至9日为现场确认缴费照相时间,请务必带好二代身份证(报专升本还须专科毕业证书)准时到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确认。
3、专升本教育学类如考试成绩无法达到182分(25周以上162分)的考生,请征求志愿填报我院艺术教育专业。
4、报考我院成考专科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院《素描》、《色彩》专业加试,加试时间为9月22日。
福建教育学院招生办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