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经过本次考试考完所报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含实验、操作或毕业论文)成绩合格者应于11月25日到30日,持准考证及单科合格证书,县(市、区)考生到各自报名点申请办理有关毕业生手续。专科和不是本省自考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应提前做好专科毕业证书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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