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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盐县2011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考生请前往海盐县教育局自考办(绮园路62号)办理报名手续。新考生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续考生持准考证报名。本次报名的自考生将在2011年4月16日、17日参加考试。
二、《2011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和《专业计划》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自学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也可以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咨询,关于课程学习上的问题,省教育考试院会安排主考学校专业教师进行答疑。
三、2011年4月自考的部分教材已改版,请考生上浙江教育考试网查阅改版教材目录。为保证学习和考试质量,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自考生,要在各地自考办预定教材,不要在一些书店里购买盗版的自考书籍。
四、实践考核的考试报名与理论课程的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理论课程报名费48元/课,实践考核报名费10元/次),请考生切勿遗忘(实践考核没有补报名的机会)。实践考核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直接通知考生或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含各专业主考学校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主动联系主考学校,以免错过时间。
五、公安管理本科、护理学等专业有一定的报考条件,请考生查阅报考简章。
六、本次报名时还可以办理自学考试免考、转考(指外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入我省或我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往外省)手续。
(1)自2008年下半年起,有关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规定”及“专业考试计划”已作调整,请考生查阅最新版的《考生必读》或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
(2)外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入的条件: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实“课程档案转入编号”后,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档案转入编号”办理转入手续;转入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合格课程、本科不少于四门合格课程(不含综合性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方可在我省办理毕业申请(不准备在我省申请毕业的外省考生,请不要办理课程转入手续);外省转入的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不能转入。
(3)需要将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往外省的考生,凭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七、自2009年9月报考开始,对以下专业停止接纳新生,从2011年10月考试开始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在此期间再安排八次考试(即2009年10月一次,2010年1月、4月、7月、10月四次,2011年1月、4月、7月三次)。该批专业停考后,考生如通过借考获得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仍可按原公布的计划申请毕业。
1、保险(本科),专业代码:1020108
2、调查与分析(本科),专业代码:1020121
3、体育教育(本科),专业代码:1040302
4、摄影(本科),专业代码:1050417
5、计算机通信工程(本科),专业代码:1080708
6、电子政务(本科),专业代码:1082218
7、统计(会统方向)(专科),专业代码:3020101
8、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专业代码:3020206
9、公安管理(专科),专业代码:3030403
10、通信技术(专科),专业代码:3080706
11、道路与桥梁工程(专科),专业代码:3080802
12、电子政务(专科),专业代码:308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