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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我省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定于6月20日至29日进行。
一、报名条件及对象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对公安管理、护理学、中药学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相关规定报考。报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办法
目前,我省自学考试专业的开考方式分为面向社会开考(含委托开考专业)和面向助学班开考两种形式,全省现有开考专业192个,其中面向社会开考公共专业73个,面向助学班开考应用型专业119个,具体开考专业情况考生可到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询或到各级自考管理部门和主考学校咨询(附件1)。
(一)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6月20日起可登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按照网页提示完成网上报考,然后在6月20―29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新生凭身份证或军官证,老生凭考籍证)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
(二)选择面向助学班开考专业的考生,即日起可到具有自考助学资格的152所社会助学机构(附件2)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报考由所属高校或助学机构集中统一办理,考生不得擅自到自考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
(三)报考毕业论文、英语口语、听力以及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的考生,完成报考后,必须按照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考核,考核费交主考学校。
(四)报名时,所有考生都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一)有关课程安排、教材等事项,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或到各地招生考试部门和主考学校(助学机构)咨询。
(二)考试前一周内,考生凭报名报考回执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和考籍证。
(三)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只在网上提交了报名信息而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办理确认、缴费手续的,其报考信息无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