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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自学考试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的通知》(考委〔2011〕4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不再加考课程。
请各市(州)自学考试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及时向考生公布此消息。
?2013年10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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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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