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4年起将不再安排1月、7月的自学考试
|0·2013-10-09 12:58:38浏览 收藏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13]39号)文件、以及我市发布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津考办高发[2013]10号)文件,市自考办制定了2014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
天津市自2014年起,不再安排1月、7月的考试,除少数课程外,原先1月考试的市考课程调整到四月的第四周周末、原先7月考试的市考课程调整到十月的第四周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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