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北京市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0·2013-12-12 13:24:13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北京市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整理!

  【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公布的文件《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中第四条规定:

  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达到下述政治要求和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课程、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除此之外,论文答辩须成绩为优或良,且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外语合格成绩。部分学校,如中国人民大学还有具体要求。

 

?2013年10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2014年4月自考报名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