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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流程
一、申请条件
获得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可办理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申请证明书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为便于核实,请尽量提供);
3.二寸正面蓝底免冠证件照片二张;
4.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申请表请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5.同等学力硕士办理学位证明书需本人携带国家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或网上打印的合格证明前来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或邮寄。
三、申请证明书方式
1.本人办理。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来校办理。
2.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毕业(学位)证明书委托表》。委托表请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邮寄办理。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研究生院培养办或学位办”并注明邮寄地址和电话。
四、受理地点和办理时限
毕业证明书:研究生院培养办,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311办公室,87542852
学位证明书:研究生院学位办,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317办公室,87542352
办理时限:证明书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五、注意事项
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后,需按要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标注,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