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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2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0〕4号)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各单位将报考人员名单、报考语种等报送省学位办汇总上报,考试办法由教育部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试时间
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14:30至17:30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三、 考试报名、考务工作
省学位办公室负责陕西地区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全省报名汇总和有关考务工作委托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具体考务安排由省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一)报考资格。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二)报考方式及时间。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首先在陕西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陕西报名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到指定地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1)陕西报名网站:Http://xwb.shaanxi.gov.cn
(2)陕西网报时间:2010年3月10日至25日。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3月27日至30日
(2)现场报名确认地点: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3.报考程序:具体报名程序及要求见附件3。
4.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和考试。
(三)各有权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学位申请人员的考试报名工作。
1.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应在网上报名开始之前,组织具备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填写《考试资格审查表》(可在www.cdgdc.edu.cn下载)一式三份,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学位授予单位须将考生照片与本人进行对照,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考试资格审查表》一份留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二份交考生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时使用,由省学位办公室组织考试时使用和存档。
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报名考试的地点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只有具备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才可填写《考试资格审查表》。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报考者本人负责。
2.组织好现场报名确认。
各单位通过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管理系统)上传、下载相关电子文件和数据库,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ZZLKZS,用户名、密码不变,各单位应专人专管相关工作。
网上报名软件、现场报名软件和准考证编制软件使用2010年版,请于3月1—4日到考试管理系统下载。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各现场报名点须提前印制2010年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可通过考试管理系统下载),并在报名现场发给每位报考者人手一份。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将报考方法通知有关报考者,力争使所有报考者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搞好报名信息汇总上报。报考者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图像信息采用光盘形式上报。各单位应在4月1日前将单位所有语种和学科的报名情况(刻录有报考者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图像信息的光盘一式两份)送交省学位中心。各单位在送交报名信息前应仔细核查,确保各项内容准确无误。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公共管理学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
五、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届时由“中心”下达至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同时,“中心”将免费提供网上(www.cdgdc.edu.cn)个人成绩查询服务。“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
六、其它
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要根据国家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负责,精心准备,加强协调,做好陕西考区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各学位授予单位要充分认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负责,规范管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考试报名和各项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特别要注意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及有关数据汇总上报和准考证的发放等各环节的工作。
要坚决避免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2.2010年陕西省有权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