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消防员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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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八级:
(一)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
(二)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
(三)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消防员按照下列工作年限编制消防救援衔:
(一) 工作满24年的:一级消防长;
(二) 工作满20年的:二级消防长;
(三) 工作满16年:三级消防长;
(四) 工作满12年:一级消防士;
(五) 工作满8年:二级消防士;
(六) 工作满5年:三级消防士;
(七) 工作满2年:四级消防士;
(八) 工作2年以下的:预备消防士。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上述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消防员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畅通的成长渠道,只要努力工作,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多数都能达到工作满12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不少还能逐级晋升到消防长(高级消防员),满足退休条件的可以退休。对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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