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栏目包装的USP原则是“unique sales proposal”的缩写,中文翻译为“unique sales proposition”或“unique point of sale”。从电视频道品牌营销的角度来看,“独特卖点”的USP原则可以理解为向特定的目标受众传递单一而独特的信息。只有单一的和唯一的,可以很容易地识别和识别。
“USP”和“IMC”是不同时代的广告传播理念。但是,对于电视频道的品牌营销来说,它们的含义几乎是一样的,即向特定的目标受众传递单一的信息。这些特点或差异往往体现在频道理念、栏目具体、频道编辑、播出风格等方面。
让我们来看看电视栏目包装的USP原则是如何获得和体现的。
中国电视媒体已进入品牌营销时代,市场资源和目标受众的竞争日益激烈。正如我们现在看到的,专业频道和更有针对性的节目的激增,是这种竞争的结果。在这样的竞争中,电视频道需要建立自己独特的市场定位和频道品牌。在建立期间,USP原则将被强调。
例如,湖南卫视、省级卫星电视媒体,提出“快乐中国”的口号,然后应用的口号在所有链接频道,频道的整体包装风格的每一列的特征和内容,都反映了“快乐”的卖点。正是这种“独特的卖点”,对频道自身的发展和市场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为频道赢得了良好的收视率份额和巨大的经济效益。
电视栏目包装的USP原则中的“独特卖点”通常是指电视频道所特有的、竞争对手所没有的一些特点,或者是扩大了的、有价值的差异。后续将会有更多关于影视后期中各个分类的设计技巧与资讯,也可以点击本站的其他文章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