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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期,税收监管风向——税务争议透视
2020年,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国家出台多项“减税降负”和“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力求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消息,2020年第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为人民币39,029亿元,同比下降16.4%。
财税部门的“减税降负”政策,旨在减低企业税负,并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规模的同时,促进继续投资,刺激经济持续增长,扩大税基。这也意味着,税务机关将同时加强税收监管,纳税人面临的潜在税务风险更加充满变数。
后疫情时期——税收监管风向
疫情之下,国家经济短期内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给财税工作带来的压力越来越明显。
除各地稽查局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双随机,一公开”的税务稽查工作外,在征管方面,各地税务机关有可能还会通过纳税评估、日常征管审核把关、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等多种方式,加强税收合规管理。
后疫情时期,预计税务机关税收监管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金税三期“大数据”分析显示的异常情况
税务机关通过金税三期实现了各税种全环节系统化的税收监管。如税务机关在大数据比对过程中发现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库存、银行存款等项目存在异常,将可能向企业提出疑问,甚至发起检查。
横向层面,税务机关可通过金税三期掌握企业的收入、成本、库存等信息,测算出企业利润水平,评估企业是否存在少确认收入,少缴纳税款的情况。对于增值税额偏低或者企业所得税贡献率长期偏低的企业,税务机关将实行重点关注。
纵向层面,税务机关可通过金税三期大数据,查询与企业交易的上、下游企业的财务数据(如库存量),进行交叉比对,以评估是否存在未开票、未确认收入等异常情况。
2、大企业税收管理
国家积极推动机构改革,各地已成立大企业管理局或大企业专业管理部门,组建专业团队,积极开展以风险分析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千户集团”企业以及部分“重点税源”企业被纳入大企业风险管理范围。各级税务机关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会对采集的企业风险管理信息进行整理,查找企业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履行其他涉税义务过程中存在的涉税风险,也有可能要求部分企业进行自查。
3、打虚打骗行动
2018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共同部署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虚开类案件存在于各行各业,商贸、医药、建筑行业尤为突出。
4、“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合规性
疫情期间,国家出台多项“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防护救治/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
部分地方税务机关计划在后疫情时期会逐步开展对部分享受疫情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的纳税评估,防止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的企业滥用税收优惠。
5、重点行业税务风险
据观察,部分地方税务机关将重点关注房地产、建筑安装、电商、出口贸易、大宗商品、酒店、银行、医药等行业的税务合规情况。
相关行业的企业需特别关注以下方面:
企业所得税角度:收入确认的及时性及完整性、成本费用扣除凭证的合规性、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性等
增值税角度: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合规性、优惠政策的适用性(简易征收、加计扣除、留抵退税等)、适用税率的正确性、进项税额转出的合规性、价外费用纳税申报的合规性、视同销售处理的合规性等
发票管理角度:发票开具的合规性,避免虚开或取得虚开发票风险(需注意交易的真实性、开票信息一致性、和取得发票途径的合规性)
个人所得税角度: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如向员工支付的各项补贴、赠送的礼品、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超标准支付的社会保险、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等
6、转让定价和反避税管理
税务机关正转变国际税收管理模式,从以反避税调查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模式,转换到运用大数据分析工具,构建全球一户式管理平台,实施跨国企业利润水平动态监控管理的新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
后疫情时代,税务机关预计将在转让定价领域加强“非接触式信息管税”,通过大数据分析、利润水平监控推行“风险分析—遵从引导—分类管理”的工作模式。
转让定价调查关注点可能主要包括:后疫情时代“单一功能企业”的利润下滑或亏损、集团重组、产业链转移涉及的退出补偿、向境外关联方的大额费用支付、关联融资安排的转让定价问题等。
税务机关将更加注重管理与服务。例如,对走出去企业在海外可能面临的转让定价税务调整,通过“相互协商程序”提供支持避免双重征税;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提供遵从引导和预约定价安排相关税收确定性服务等。
企业应对建议
在短期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企业财税人员应更加积极地提升税务风险管理水平,并采取以下措施提前识别、消除或降低企业潜在的税务风险。
1、自我审视,知己知彼
财税人员需定期对企业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审阅及跟踪对比,如发现利润率、各税种税负率、应收账款变动率、预收账款变动率等财务指标存在异常波动,应及时排查原因并对财税、运营安排作出调整,消除风险。
而对于被纳入大企业风险管理的企业,应定期自查,或者寻求高附加值的税务健康检查,识别及整改潜在税务风险的同时,挖掘税负优化空间。此外,企业亦可借助信息化手段,对税务风险指标进行实时监控。
2、完善发票管理内控
企业应对业务及财税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业务信息正确传递于开票部门。开票人员基于真实的业务信息(服务或货物接受方、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及金额)开具发票。对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交易(如受票方为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不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应定期复核供应商资质及进行供应商筛选,避免取得走逃(失联)供应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企业缺乏对交易证明真实性的资料举证情况下,将出现进项税额转出损失,甚至可能触发刑事风险。每月收到发票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对交易资料做好留存,并考虑通过科技手段及时查验发票真伪及追踪上游供应商是否存在异常。
此外,企业可定期对发票内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风险及漏洞。薪税师在发票内控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可协助企业审阅及优化现行内控制度。
3、合规享受税收优惠并妥善保留资料
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的同时,亦应注意管理相关风险。以增值税为例:
简易计税及免税项目的税务处理:企业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应分别核算,并做好相关的进项税及时转出;对于确实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规定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及时转出已认证进项税额。
满足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程序:对于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需要备案或取得批复的,应履行相关税务程序,合规享受优惠政策。对于可直接享受的优惠政策的,企业应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免税收入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对于享受免税优惠的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的,应当红冲或作废,重新开具普通发票。
除上述风险外,企业亦需关注相关政策执行的起止时间、行业要求、地域要求、业务性质等,避免因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引发未来被追缴税款、征收滞纳金罚款等风险。
4、转让定价风险应对建议
企业可从以下方面管理转让定价风险:
建立转让定价内控管理制度,定期复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利润水平,评估风险、适时调整从而有效降低风险和提高合规度。
审视现有转让定价政策在后疫情时代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或集团转让定价政策变更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准备详尽的分析支持文档及时应对潜在风险。
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响应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风险评估和资料提交要求,考虑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提高税收确定性,同时寻求专业支持评估相关风险和研究积极的应对策略。
5、建立良好的税企沟通机制
企业应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响应税务机关对税务风险管理、税务检查的要求,但同时要谨慎提供资料,并提前对税务影响进行预判。
薪税师是同时掌握薪酬和税务双方面知识与能力的新职业,对税收立法、征管和税务检查、稽查等领域的专业知识有清晰的认知和独到的经验,深谙税收风险管理的要点以及应对税务检查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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