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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认定事项

环球青藤 2020/11/11 09:14

从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可知,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020年秋季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认定事项:

(一)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秋季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认定事项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在本平台查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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