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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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根据《北京地区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的通知》获悉,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2020年度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北京地区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官方总结:常见问题解答↓
1.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是否举行?
答:不再组织。全部并入下一年开展。
2.本年度已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如何办理考试退费?
答:报考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3.本年度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2021年报名参加北京地区该项考试时,是否还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答:不需要。直接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报考同项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无须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可等待网上缴费环节开启后直接网上缴费。
4.未开始报名的2020年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可否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
答:全国各考区均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开展网报工作,由当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人社部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5.如果今年在其他省市参加考试,明年还能在北京地区报考吗,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吗?
答:不需要。对于国家级资格考试符合当年度北京地区报名条件和要求的报考人员,可以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
6.2020年度调整考试,北京地区已取得2019年及以前合格成绩的报考人员,其考试成绩如何管理?
答: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2020年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北京地区报考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浙江:
根据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第三部分其他注意事项中提到:
成绩滚动管理的考试,已在我省报名交费,且是我省户籍地或工作地的考生(除核安全等规定到我省考试的省外考生外),有以下情形的,经申请,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其有效期可延长一年。
①现场防疫检测,因情况异常不能进入考点而缺考的;
②考试中途出现相关症状被送诊而终止考试的;
③考试期间正在接受新冠肺炎治疗或隔离观察的;
④考试期间正在参加防疫工作的。
以上情况考生须在考后提出申请,其中后2种情况还需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或提供相关单位的防疫工作证明(传真:0571-88395085、88396760)。
所有与上述新冠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任何情况的缺考或终止考试,以及非我省户籍地或工作地的考生,不在此规定之列。
湖南:
根据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纪律告知书》获悉;
进入考点时两次体温测量不正常的考生,须现场签字确认,作为不参加考试(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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