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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1年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根据《太原市万柏林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万审管字〔2021〕1号文件相关工作要求,现对前期申请认定通过教师资格人员(附件1)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请认定通过人员于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3日(周六、周日除外)9:00—12:00、13:00—17:00携带以下材料至万柏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万柏林区西矿街35号)二层25、26号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办理邮寄业务的人员请注意及时查收邮政快递)。
1.本人教师资格证书编号(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4.代领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证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并提供委托书(附件2)。
特别告知:教师资格证书本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在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须使用此表,切勿遗失。
以上就是2021年山西太原万柏林区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的分享,希望对各位正在备考202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们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教资考试的内容,欢迎大家关注环球青藤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