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道歉承认作品抄袭:如何维护互联网作品版权信息
155次观看1月4日,最近郭敬明正式向庄羽道歉,承认其作品《梦中花落知多少》模仿庄羽的《圈外》。对于很多80后、90后来说,这部作品的知名度非常高,拥有很多忠实的粉丝。抄袭和抄袭他人作品当然是可耻的,也构成了侵权违法行为。但是,现在网上的模仿现象非常蔓延,特别是现在媒体行业非常庞大。因此,媒体行业的模仿案例非常多,无论是视频作品还是原创文章,洗稿、模仿的公共编号都很多。
。网络模仿现象泛滥
。作为媒体作者,一定有过这样的经验。一些媒体模仿或直接转发你的文章和视频作品,作品的播放量和阅读量比自己最初的高。当然遇到这这种情况,你也可以向平台投诉。只是,这种模仿现象非常普遍,平台也无法及时处理,一些媒体新人只能说苦话,承认倒霉。不仅是媒体行业,还有编剧、复印等其他领域,这些行业容易发生模仿现象,现在是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信息量大,信息更新过快。
。作品侵权模仿维权困难
。许多受害原作者放弃维权,其主要原因是维权难易度过高,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作品获得的利益。例如,一部受欢迎的短片作品,很多媒体账户都被模仿,但是模仿是否是模仿,可以参考其他作品的创造性、剧本、故事结构。但是,两部作品的相似度很高,一定是侵权行为。这方面平台有责任积极打击侵权现象,保护原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护自己平台的信赖度。
。明确网络作品的模仿界限
。无论是网络作品还是其他行业的作品,都必须明确作品模仿的界限。举个简单的例子,三分钟的短片,可以用别人参考的内容定义为模仿。只有这样,原作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否则维护权利的困难就太大了。网络作品数量庞大,从小说、音乐到媒体作品,如何更有效地打击侵权行为,需要各方协调和共同努力。对于读者和观众来说,应该积极投诉侵权作品,平台应该尽快处理观众投诉,当然也有原作者投诉。
。对侵权作者或媒体账户,应予相应处罚,可关闭媒体账户。情况严重的可完全向有关部门提交,警告和罚款发挥一定的威慑作用。作者:石IT视角转载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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