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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使用什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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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固定资产 计提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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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1)/2×100%;

或者: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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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3. 在中国境内居住连续满六年及以上的,从第六年开始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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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居民外籍人员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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