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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2015年10月自考报名通知
各自考考生:
我省2015年10月自学考试定于10月17日至18日(周六、日)进行。按省自考办《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4〕51号)要求,从2015年1月份开始,对我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本次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报名时间:7月15-20日;
考生(含新生、旧生)报考时间:7月15-25日。
报名报考点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三、报名操作流程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才可进行报考。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预报名:新生于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到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和设置个人密码,取得预报名号。新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报名点现场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一旦摄像后将无法修改。
正式报名:新生预报名成功后于报名期间到我市各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点进行正式报名。考生正式报名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名报考点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进行报考。
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后,应于10月自考开考前一周左右,凭准考证回执到原报名报考点领取准考证。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能入场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请于11月1日后到深圳自考书店领取,联系电话:83362288、25585222。
四、报考方式
根据省自考办文件精神,所有考生可通过广东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www.5184.com)或我市报名报考点报考相关专业的课程。其中,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独立办班、二学历、相沟通、公开(开放)学院、面向农村助学”等各种助学形式的考生,由主考院校汇总各教学点(“独立办班”教学点、“二学历”试点院校、“相沟通”试点高专高职院校、公开(开放)学院教学点、“面向农村助学”教学点)的考生报考数据后集体报考。
(一)报考方式
1.网络报考
网址:www.5184.com。
5184网站服务热线:020-38032604(周一至周五9:00—18:00,报考期间周六、日照常开放)。
报考费缴费方式:凡通过5184网站报考的考生,不需要通过市财委系统缴费,直接在5184网站缴费即可。
2.报考点报考
本次报考共设置15个报考点。在报考点报考的考生(报考点现场不能收取报考费)须提前登陆市财委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缴费成功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报考。
3.集中报考
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独立办班、二学历、相沟通、公开(开放)学院、面向农村助学”等各种助学形式的考生,须提前登陆深圳市财委缴费系统,根据本人的报考科目数缴费后,到所在助学单位集中报考。
(二)注意事项
1.省自考办规定,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报考途径进行报考,否则报考数据无效。
2.旧生补摄像:2003年11月以前已参加过自学考试,但2003年11月以后未按省里的要求重新办理过电子摄像的旧生,必须补办电子摄像手续方可报考。摄像时间:7月15-20日;摄像地点:各报名报考点。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需再拍摄。
3.补办准考证: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办自考准考证的考生,可于新生报名期间在各报名报考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并于10月考试前一周左右到原报名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五、查询考点和座位
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左右登录“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查询2015年10月自考考点和座位。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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