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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2019年1月湖南自考点考报考工作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相关主考学校: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要求和我省专业调整方案,我省在停考了统计(会统方向)等专业后,今年下半年开始,又停止了保险等37个专业的新考生注册及报考。为切实做好停考专业过渡期间考试安排工作,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就我省2019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点考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1月湖南自考点考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相关课程的点考:
1.湖南省历年停考的专业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中确定的停考专业(详见附件1),并且在籍已满两年的考生。
2.在籍三年以上(含三年),只有两门以下(含两门)课程不及格,且其中任意一门参加了三次以上(含三次)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
二、2019年1月湖南自考点考课程安排
本次考试开考课程涵盖湖南省大部分省考课程(详见附件2)。
三、2019年1月湖南自考点考考点设置
由学校提出申请,我院将根据组考条件和报考科次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考点,具体安排由我院另行公布。
四、2019年1月湖南自考点考报考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19日。
考试时间:2019年1月19日至20日。
五、2019年1月湖南自考点考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一律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报考。
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社会型考生办理资格审核及缴费手续,主考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助学班考生集体报考,负责办 理资格审核及缴费手续。
考生应选择考籍所在机构报考并通过"信息系统",选择考试考点、考试科目和考试单元,完成报考手续。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助服务系统"查询。
考生考前一周去相应的报考点领取准考证,考试考点的最终确定,以我院公布的为准。
六、工作要求
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和主考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点考收费执行湘价教〔2013〕9号文件的规定,即按每科次200元的 标准收取。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和各主考学校在报考结束后要及时 通过"信息系统"的网上支付功能,将点考费上缴我院专用账户。
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和各主考学校必须严格审核考生资格, 确保考生符合报名参加点考的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点考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承担报考条件审核工作的相关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