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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201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通知
依照《重庆市2015年6月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5】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今年6月自考毕业初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凡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含实践)已合格的自考专科生,凡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含实践)已合格,且论文答辩合格,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已通过学历认证(或已在学信网上电子注册)的自考本科生,都可申请毕业。
2、考生本人应向首次颁发准考证的区县提交申请,凡准考证前四位为“0113”的考生均可在渝北申请办理。
二、时间及地点
1、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6月5日(周六周日除外)。地点: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303室自考科(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发街29号)。领表时应出示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申请本科毕业的还应出示《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以接受毕业申请资格审查。
3、毕业现场初审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17日(周六周日除外)。地点:渝北教育考试中心303室自考科(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发街29号)。
三、现场初审程序:
1、打印《考籍查询单》。
2、审核材料。
3、缴纳毕业审定费。
4、输机审核课程,打印《重庆市自考毕业生基本属性校对通知单》,考生校对并签字确认信息。
四、毕业初审要求。
(一)由考生本人现场提出申请。
(二)考生现场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课程合格证原件,申请本科毕业的现场还应提交前学历毕业证书和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三)上交材料及顺序整理要求(均为A4纸)
1、渝北区自考毕业初审材料封面(www.ybzkb.com“资料下载”中下载)
2、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将正面纵向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3、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限本科毕业考生准备)
4、考籍查询单。(初审现场打印)
5、《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另行复印后填写无效)。
6、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仅限本科毕业考生再次准备,并在右上角加注本人的自考“准考证号”和申请毕业的“自考专业名称”)。
7、《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或者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限本科毕业考生准备)
五、《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1、时间统一填写:2015年6月19日。
2、“本人简历”范围:以高中开始至2015年6月为止,不得另行增加行数填写。
3、“自我鉴定”必须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反映本人政治立场、工作表现、学习情况等,字数不得少于300字,对于 “自我鉴定” 内容填写过于简单或态度不端正者,将不予受理。
六、毕业审定费: 56元/人(含毕业证外壳费)。
七、毕业证领取时间:2015年8月下旬。具体领取时间及要求请在8月20日后查询渝北教育考试网(www.ybzkb.com)。
八、咨询电话:67814123。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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