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什么是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

522次观看
标签: 小企业 营业外 收入
老师回答

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资产再次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①固定资产盘盈是指企业在进行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的数量超过账面数量而出现的盈余。对于清查盘点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于确定属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按照重置完全价值扣除估计折旧后的净值转销时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②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是指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固定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③资产再次评估增值是指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再次评估,所发生的评估增值转回原评估减值已计入损益的金额。

④债务重组收益是指按照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债务重组收益。

⑤罚款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滞纳金和各种形式的罚款收入,在弥补由于对方违反合同或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后的罚款净收入。

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指由于债权单位放弃债权或其他原因致使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⑦教育费附加返还款是指企业收到有关方面返还的教育费附加。收到的教育费附加计入营业外收入。

免费直播

    相关推荐
    企业外籍员工如何缴纳个税
    谷老师 综合问答

    企业外籍员工如何缴纳个税:

    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因在我国居住时间不同而导致纳税义务不同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3. 在中国境内居住连续满六年及以上的,从第六年开始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非居民外籍人员取得综合所得的个税计算

    非居民外籍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只能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注意不能减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非居民外籍人员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 2003-2020 广州环球青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